第10节
在他这里,吃进嘴里的食物,必须是能让他享受的,而不是简单的填饱肚子。他对面的老张总是说他矫情,但没办法,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不好吃的东西。 跟着对方来到和平饭店,他没抱太大的希望,更何况还在门口看了一场闹剧。 只是等菜端上来的时候,看着切得薄厚一致,皮白肉嫩的兔肉时,倒是来了兴趣。曾经他吃过一次蘸水兔,是他外公的一位老友做的。也是做成这般,骨头全去除,兔肉必定是连着皮的。他还记得那是自己第一次吃蘸水兔,当初听说是兔子肉还不愿意吃呢,结果真吃到嘴,反倒是他一个人吃最多。 兔肉放到蘸水里裹了一圈,再送到嘴里咬下第一口。 嫩,入口一刹那就能感受到的嫩滑,皮肉在唇齿滑动。完全不像切成一块块摆放在盘中那样,而是出乎预料的嫩滑。再咀嚼两口,涌上来的则是香酥,肉质嫩却也酥烂。虽然已经闻过了确认兔肉没有异味,但在口中散发的味道还是让他惊讶了一番。辣味中裹着一丝清新的香味,将整个兔肉层次都拔高了不少。这比他曾经吃过的蘸水兔,还要好吃很多倍。 对面的张兴国已经一口接一口的吃爽了,他不懂什么美食,就知道好吃和不好吃,而这蘸水兔在他这就是顶顶好吃。 “吃快点,这多好吃啊,多吃点。” 张兴国见郑楚华吃了一口就像发呆似的,把盘子往他面前推了推。 郑楚华回过神来,他就是觉得这味道好,没想到这么一家普通的饭店居然还有做菜这么好吃的厨师。 等清炒蟹黄油上来的时候,张兴国拿筷子戳了戳蟹壳,“蟹黄油呢?” 还不就是几只螃蟹吗?不是就吃螃蟹吧?跟他吃过的蟹黄油不一样啊。 郑楚华熟门熟路的将其中一份蟹壳打开,露出装在里面的一份蟹黄油,黄澄澄的一份,随之浓鲜馥郁的味道就缓缓升起。蟹壳里面被掏空了,炒制好的蟹黄油放置其中,旁边摆着拆出来的蟹肉,伪装成螃蟹的腮,这里面居然全是能吃的。 平时他们吃的炒蟹黄油,就是蟹黄蟹油掏出来,跟着蟹壳一起炒。 吃的时候还得嘬嘬蟹壳上沾的味。再看这一份,直接放到拿勺子舀着吃就行了,直接拌饭吃都行。 这一份不仅吃着方面还伪装得非常好,居然用心将所有部位又拼装回去了,当真是高手。 “居然是放在里面的。”张兴国乐了。 “恩,以前我外公做芙蓉蟹肉的时候就会放在蟹壳里面。” “我记得赵大师以前是海城人对吧?”张兴国还记得一点赵家的事。 “对,在这边学徒,大撤离后就去了京城。我过来海城他也想过来的,说是想看看以前做学徒的店。不过他那边还得盯着大领导的吃食,没法轻易走动。” 张兴国点点头,“年纪大了,还是别折腾,现在世道也乱得很。” “我来海城前,外公特意嘱咐我,让我把他那些师弟们找到,说是当年大撤离后全都失去了联系。”郑楚华就是因为外公这番话,才答应来海城的。 “那好办,我在海城这么多年,认识不少人,帮你找找就是了。” 张兴国拍拍胸脯,这要是真找到了,这小子可就欠他一份人情,那还不乖乖在厂子里给他搞研发。 说完他指了指这一盘子清炒蟹黄油,“快吃吧,这厨师做得这么用心,凉了可就不是那个味了。” 郑楚华微微颔首,端起其中一份,蟹的鲜香味扑鼻而来,装在蟹壳里的黄油四溢,看着还有点沙沙的质感。他舀了一勺子,蟹黄酥香,除了螃蟹独有的鲜味,他尝出了海味的那种素雅的鲜,似乎加入其中的高汤是是用海鲜吊出来的。除此之外,微微绵沙的口感也非常入喉,肥粘的蟹脂已经完全融入到整个蟹黄油当中,甚至不需要配套的姜丝醋,也不会感觉腻人,相反,蟹黄油中还带着淡淡的甘甜,将那股腻全给解去了。 “啊,好吃。” 张兴国已经吃完了一份,太好吃了,他以前吃过的蟹黄油都是个啥啊,说完,又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第二份。 郑楚华慢条斯理的吃完了一份,扫了眼桌子已经坐满了的饭店,就在他们吃的时候,外面有不少人涌了进来,一小会的功夫,就全都坐满了。原本坐下来还在畅聊的人们,在菜端上来后都收了声音,开始认真的品尝起了菜。 他在这些人脸上,看到的都是享受的喜悦。 后厨的廖清欢又忙出了一身汗,本身就胖,体质也是容易出汗的。她洗了两片薄荷叶给自己泡了一杯茶,喝完后,就端着一个托盘往后院走。 中午的菜都卖干净了,刘红星那傻小子喜滋滋的在前面盯着客人吃饭。 缓步走进密室,就看到陆长缨露出大半个胸膛,正拿着一块布沾水擦身体。 廖清欢果断转身,“你一个大男人坦胸露乳的,真不害臊。” 冷着一张脸的陆长缨:? 第12章 陆长缨镇定的将衣服穿好,然后看向那肥壮的背影,“衣服穿好了。” 廖清欢转回身,将托盘放到桌子上,再把碗碟一个个拿出来。 “其实你也不用害羞,在你昏迷的过程中,我已经把你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。”她面不红心不跳的说道。 陆长缨视线下移,廖清欢赶紧又补充了句,“除了重点部位。” 察觉到对方稍稍松了口气,廖清欢唇角轻勾了下,心里面想着,虽然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陆少帅的形容都是冷面无情,性格暴戾之类的。可实际上,却意外的有些小纯情。 俩人面对面坐着,都没动筷子,气氛稍微有点尴尬。其实从陆长缨问廖清欢是不是姓廖之后,这种尴尬的气氛就出现了。 试问,谁在面对这样的场景会不尴尬呢? 原本是未婚夫妻,虽说一直没见过面,但未婚夫妻这种关系却是一直存在的。然后俩人在四十年后相遇,还是那种你威胁我,我弄晕你的情况下相认的,话本子都不带这么写的。 早上廖清欢就是在这种尴尬的气氛下落荒而逃的,她最开始没想跟陆长缨说自己是谁,毕竟自己现在这个样子,着实有点不是很拿得出手。她可不想大名鼎鼎的陆少帅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后,露出怀疑的表情。谁成想对方居然那么警觉,只不过露了个表情,他就猜到了。 所以廖清欢也不得不承认,自己就是他的未婚妻。 好就好在,对方这张脸看不出什么情绪来,言语中也没透出什么失望或者是厌恶。不然她绝对不可能让对方继续留在密室里,还给他带什么吃的。滚一边去吧,以貌取人的男人最讨厌了。 再说这陆长缨,他倒是一直知道,自己有个未婚妻。可从没接触过的一个女人,还是长辈指定的。倒不至于厌烦,不在意却是真的。 因为他父亲的原因,他并没有想过结婚什么的,再加上身上肩负的责任,就更让他没有结婚的想法了。 也不是没找人传过消息,告知对方自己这边的想法,若是对方遇到良人,他这边绝对不会拿什么长辈定的婚约强迫对方。 但对方没有回应,他就只能继续忙着自己的事情。 当然,他偶尔还是知道点对方的消息,比如对方自父亲过世后,就一直经营着家中的酒楼。比如她做菜的手艺非常好,客人们都很喜欢吃她做的菜。比如她闲暇的时候就会去听戏,还会唱两段戏曲。比如她最爱穿的是东昌路造坊里的老师傅做的旗袍,几乎每个月都要定两身。比如她还会跟海城里的一些太太去舞厅里跳舞。 尽管俩人并没有见过,但他对廖清欢却知道得挺多的。 会千里迢迢去接她,也是想着她没有家人了,自己跟她还有一层未婚夫妻关系,于情于理也该护着这样一位孤身的女人。 只是阴差阳错,俩人倒是在四十年后碰上了。 从廖清欢的嘴里,他也对现在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。不再像前两天那么迷茫,单独在密室的一上午,他也思考了很久自己的处境。 既然知道廖清欢在这里生活得很好,也算是安了自己的一份心。他没想过继续留在这边打扰廖清欢,而是琢磨着其他出路。 “非常感谢廖小姐的收留,很抱歉我身无长物,无法回报廖小姐。” 陆长缨先开口了,他脸上还有条口子,血倒是止住了,就是破坏了他那张的脸。 说实话,就他这高壮如熊的身板,说着这么文绉绉的话,听得廖清欢有点小别扭。 她把盘子往对方面前推推,“先吃饭吧,边吃边聊。” 陆长缨本人饭量大,早上那碗粥和几个烧饼吃下去,到这会早就消化干净了。听到廖清欢这么说,他略一点头,抓起筷子就吃了起来。 “你什么打算?我先告诉你我的情况,跟这具身体的家人闹掰了,没地方住,就准备住饭店后面。对了,这家饭店以前是我家的酒楼,我有地契这些。只是目前饭店属于国家,不是我的了。而且我这个身份,就算拿出地契也没用。” 廖清欢自己的情况并不是太好,不过陆长缨是为了接自己才死的,如果对方实在是没地方去,自己倒是能收留对方一段时间。只是他的身份有些问题,这年月随便去别的地方都需要开证明,他没有身份的话,就只能看看有没有路子把他的身份确定下来。 “恩,我不知道这具身体是谁的,但天大地大,总是有我容身之处的。我母亲以前是海城人,在这边还有房子,我去看看有没有人住在那,先去那个地方安顿下来,再去找我以前的亲信。” 见陆长缨有了自己的打算,廖清欢稍稍松了口气,再看向对方的时候眼中透着欣赏。 “曾经的陆少帅文武双全,心思缜密,是不可多得将领之才。现在是和平年代,想来陆少帅也能生活得很好,既然你已经打算好了,那我就放心了。” 说完,她又补充了一句,“很感谢陆少帅在四十年为了我奔赴千里,也很抱歉因为我您来到了四十年后,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的话,可以随时来找我。” 俩人对视一眼,陆长缨点头,“你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等我安顿下来也可以随时去找我。” 他们都是四十年后过来的,在这个陌生的时代,确实应该相互扶持。 廖清欢陪着陆长缨吃完了一顿饭,又给对方拿了块金子,她身上没有粮票和钱,只能给他金子,让他去黑市里换粮票。 陆长缨没有在密室里多呆,趁着没人注意,跟廖清欢告别后就走了。 就跟江湖侠士一样,来去如风。 …… 陆长缨出了门,他一路到海城,也不算是完全不知道这个年代的规则,碰到一伙群情激昂的学生,他便往旁边侧一侧位置。 他昨天在海城碰到了好几次这种场景,说是□□什么的。被□□的对象有老师有什么走资派什么的,这些人若是在四十年前,都是很有地位的。只是现在时代变了,这些人居然成了被批评教育的对象。 没在这里多做停留,他迅速的穿过人群往自己要去的地方。 他母亲是海城人,据说他外公跟廖清欢爷爷是认识的,才有了指腹为婚这种事的出现。 当年他外公是海城一位很出名的资本家,相中了他爸后,还出资让他爸建军队什么的,甚至将他妈嫁给了他爸。 只是后来他外公病逝,他爸就露出了真面目,招了几房姨太太不说,还放任他的二姨太太各种挑衅他妈。只是他小时候就被送到了国外,一直不知道这些事情,等他知道的时候,都已经晚了。 他妈在海城有一栋老房子,据说是让家里的老仆人住着的。 一路上问了几个人,因为街道的名字都变了,一直走到晚边,才有一位古稀老人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洋楼。 “不就是那嘛,你看门牌号。顺着路过去,最漂亮那一栋就是了。” 陆长缨道了谢,找到老人所说的最漂亮一栋。 房子还保存得很好,碧绿的爬山虎攀爬上围栏还有外墙,穹顶尖头的法式建筑,周围郁郁生长的树木将它团团围着。 他推开铁门,正欲往里走的时候,房子的大门被人砰一下打开。 “个老不死的,让她把房子留给孙子非不听,还不让咱们进来住。这么大的房子也没个主人,她都在这住了这么久,不都已经算是她的了吗?再说了都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服侍的那家人早就死绝了,谁还能回来要房子不成?但凡是松个口,咱们也不至于一家五口人还挤在那么小的鸽子笼里。” 穿着蓝色褂子打着补丁的女人骂骂咧咧的走出来,后面跟着个一张脸满是愁苦的中年男人。 “你少说两句吧,这房子本来就不是妈的,她不让咱们住也没错啊!” 中年男人劝了两句,女人马上就指着男人的鼻子。 “你是不是那老不死亲生的,不都说当妈的会为儿子着想吗?怎么里面那位一点都不为你想想?我不管,那老不死的都病成那样了,等她死了以后咱就搬进来,她守了那么久,这房子活该是咱们的。” 张秋菊一转头看到个高壮男人站在门口,眼睛一横,警惕的问道:“你找谁?” “找守房子的人。” 陆长缨冷声说道,居高临下的看着张秋菊,又扫了眼她身后的男人。 “你是谁,找她干嘛?” 张秋菊心里一个咯噔,刚说房子没主人,现在总不是主人来了吧?不过,这房子的主人以前可是个大走资派,如果主人回来了,那也是个走资派。 她转了下眼睛,伸手拦着自己的男人,对陆长缨说道:“你来找她干嘛?你不会是那大走资派的后代吧?我告诉你啊,走资派可是要送出去接受批评教育的,不允许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。” 陆长缨垂眸看着面上尽是贪婪算计的女人,“我是或者不是,跟你有什么关系。至少这房子,我能住得,你却住不了。”